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保护自然资源要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房地产的内容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建立健全新建建设工程与存量建设工程振兴协调机制。城乡每年新增可建设用地原则上不超过现有耕地面积。同时,《通知》明确,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大型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发展,原则上不用于资产开发、商业根基。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迹象是,新开工与盘活存量开工挂钩,这与今年《政府活动报告》“因城施策、去库存、优供给”的思路基本一致,将对房地产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通知》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再用于商业地产开发,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减少新建土地供应,重点按照“盘活存量、按需定供、优先存量”的原则,有效利用存量资源。现有土地包括已批准但未利用的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新政策明确,新建工程与现有土地盘活规模挂钩,短期内对现有土地的振兴力度更大。目前,一些地方正在采取多项措施盘活现有土地。一是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对现有闲置土地进行复垦收购。这是减轻企业流动性压力、让企业快速恢复运营能力的重要途径。其次,在取得现有土地后,可以更好地规划出售部分土地,以满足市场对土地的需求。多地相关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市场上不少盘活项目的销售率较高,验证了该模式助力行业化解风险的有效性。三是企业利用资产管理(AMC)共同开发现有土地,进入市场化盘活市场。我们寻求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合作伙伴。笔者认为,未来有必要加快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复垦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步伐,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和便利城市、区域间土地流转的配套政策。只有消除拥堵点,才能更好地“液化”现有土地。从中长期来看,城市更新是盘活现有资源、促进城市有意义发展的重要途径。近两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强调大力实施城乡建设。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测算(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末,我国城镇住房存量约为364亿平方米,其中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房约100亿平方米。为此,旧城区改造和城市振兴刻不容缓。我产城融合发展是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乃至推动城市群经济区发展的重要抓手。这也对城市更新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新政策实施后,城市更新质量和效率将得到提升,高价值土地的更新改造将进一步加强。未来,预计里亚斯地区“实施惠城政策”,把握土地供应节奏,引导企业“得好地、建好房”,推动城市有意义发展,支持房地产市场。请迈着坚定的步伐,勇往直前。
(编辑:邓浩)